全省率先
慢病患者在药店
购药可报销
3月2日国家医保局公开发布《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提出“探索推进定点零售药店配药直接结算,按照统筹地区规定的医保政策和标准福州医保卡查询系统,分别由个人和医保基金进行结算,助力疫情防控”。
3月3日,这一要求就在福州市得到了快速响应。
福建率先试点“互联网+医保服务”
福州市高血压、糖尿病参保患者,既往经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备案登记,且近6个月内有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结算记录的,在试点药店可直接购买所需药品并按规定使用医保统筹基金进行现场结算,并享有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取药同等的医保报销待遇,福州市这一便民举措在省内尚属首创。
现场医保结算快速又便捷
为减少在医疗机构交叉感染的风险,方便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直接办理配药结算,福州市医保局快速启动慢病患者药店购药统筹基金支付试点,日前已在国药控股专业药房古田路店等4家定点零售药店首批上线,今后将逐步扩大试点药店范围。
国药控股专业药房古田路店工作人员介绍,按照医保部门要求福州医保卡查询系统,药店端的系统改造和联调测试已全面完成,经医保备案登记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可按规定在药店直接配药并现场办理医保结算。
购药流程
1、药店查验患者社保卡,可凭患者提供的门诊病历或用药包装盒等,询问参保人员购药需求,并登陆医保系统进行查询核对。
2、患者经特殊病种医保备案且近6个月内有门诊药品结算记录的,药店上传特殊病情编码后,将参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门诊特殊病种报销标准,由医保统筹基金直接进行待遇支付,患者仅需负担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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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用药和基金安全有保障
为确保参保患者的用药安全,福州市医保局明确试点药店应严格落实购药人参保身份、特殊病种备案和医保门诊药品结算记录的查验工作,驻点执业药师应负责做好患者配药清单的复核把关。
同时,为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支付,福州市医保局除借助系统后台审核、医保卡密码校验和医保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安全管控外,医保信息系统将向药店端实时推送预警信息,完善对重复开药、过量取药等违规情形的智能提醒和过程干预。
今后将在福州全市逐步推广
福州市医保局下阶段将在总结评估试点、完善系统应用的基础上,在全市遴选服务网点完善、信息化条件成熟、阳光药采品种储备充足的定点药店,逐步推广参保慢性病患者在定点药店直接配药和医保统筹基金直接支付试点项目,为福州市参保慢性病患者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保服务。
同时,福州市医保局将进一步加强试点项目的运行监管,凡试点药店存在重复售药、超量售药和串换药品、人卡不符等违规情形的,一经核实,将依规从严予以医保基金拒付和取消试点资格等处理。